来源:延安市教育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11-29
我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11月22日(上午8:30-11:30)。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因现场确认人数较多,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非本人对应确认时间不予受理。
二、确认地点
延安市实验中学奥运馆(延安市百米大道欧锦园街附近)。
三、所需资料
完成网上申报、体检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成功的,无需提交;无法通过比对验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楚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
6.按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按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时,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的资料一致,同时提供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延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据审核情况,待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后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3.证书发放通知请于12月中旬关注延安市教育局网站。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延安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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